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,经学生个人申请,班级推荐,综合测评,民主评议,报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核,确定夏满等39位本科生获评“国家励志奖学金”。现予公示,公示期3天(2021年11月15日-2021年11月17日),公示期间若对获评同学有异议者,请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,联系电话:027-68893241,联系邮箱:2943411626@qq.com。
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具体真实,以便调查核实。
中共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委员会
2021年11月15日